辽宁省实行中小学教师双减工作承诺制

导语 辽宁省教育厅制定中小学教师“双减”工作六条承诺,签订承诺书不仅是对落实“双减”工作的一项承诺,同时也对自身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起到一定的促进和提升。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双减”工作承诺制的通知》,在全省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教师范围内开展“双减”工作承诺制,签订承诺书

  1、承诺书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作业管理等方面,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保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依法从教。

  2、坚决杜绝参与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保证“零起点”教学,优化教学方式,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3、坚决杜绝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等行为;保证降低学生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出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

  4、坚决杜绝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试排名以及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等行为;保证亲自批改作业,按要求控制作业量,不留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使用“阅”“好”“优”“良”“差”等简单批注。

  5、坚决杜绝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等行为;保证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强化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模式,注重学情分析和差异化、个性化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6、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等行为;保证做到廉洁自律。

  7、坚决杜绝索取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参加学生和家长组织的宴请、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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