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2024年春季转学政策

导语 沈阳市需要转学的中小学生,需要跟进各区县(市)转学办理安排,按时按要求报名登记,完成现场验证等流程,具体转学相关政策详见全文。

  铁西区2024年春季转学政策

  小学转学办理通告

  本学期转学工作即将开始,需在3月份转入铁西区就读的家庭,请关注以下三方面事宜:

  一、转学原则与办理日期

  转学原则:

  1.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同区内无法办理转学。

  2.转学根据房户条件,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相对就近服从分配。

  3.为方便家长、提高效率,请按照预约时段前来办理,无预约或日期不符无法办理。

  办理日期: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8日。

  二、转学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办理时间,将预约凭证截图保存。

  2.现场办理,在预约时段到教育局806,填写学生信息卡及转学联系单后办理,请家长自备黑笔。

★转学预约请扫码

  三、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一)在铁西区购房的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如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还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2.房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房地产大厦或沈阳政务服务APP开具)。

  3.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如已购房但未取得房证需以下材料代替房证:

  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房屋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要求同上)。

  (二)在沈阳市无房、仅具有铁西区户口的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上)。

  2.家长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抚养人无房证明,办理原则同上)。

  3.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三)随迁学生(即无房无户家庭)需提交: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上)。

  2.家长(或单亲家庭抚养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抚养人无房证明,办理原则同上)。

  4.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四)外国籍学生需提交:

  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翻译件、签证、护照、在沈留居证明、家长的有效证件、家庭房证(或居住证、家长双方无房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温馨提示:六年级下学期涉及小升初,开学后无法办理转学。

  初教科咨询电话:25126735

  中学转学办理通告

  一、初中转学

  (一)转学办理原则

  1.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同一区内初中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2.已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接收转学学生。

  3.学生受处分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4.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5.初三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学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两个月内办理(2月22日-4月30日,8月22日-10月30日)。

  (三)转学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材料,到铁西区教育局中教科审核注册,并领取转学联系单。

  2.到接收学校送交联系单,并办理入校就读手续。

  3.接收学校及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转出学校及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审核。

  (四)转学办理要件

  1.已有铁西区户口或房产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②房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开具,或在“沈阳政务服务”APP上下载并打印。

  已购买房产但未取得房证的需提交: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房屋信息页面及签字盖章页面),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若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③房(或户)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④转出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信息表或学籍证明(盖公章)。

  2.随迁人员子女(即在我区无房无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②父母双方居住证明(租住地社区开具)。

  ③父母双方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租住地派出所开具)。

  ④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开具,或在“沈阳政务服务”APP上下载并打印)。

  ⑤转出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或学籍信息证明(盖公章)。

  3.外国籍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学生出生证明、国外初中入学证明、国外学习期间成绩证明的原件及翻译件,签证,护照,在沈留居证明,家长的有效证件,家庭房证(或居住证、家长双方无房证明),如有沈阳户籍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二、高中转学

  (一)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原则

  转入:转学坚持同级同类互转的原则。因户籍在我市、区或迁移至我市、区的学生可予转入。从省外迁入的全家户口(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的学生, 必须在高二年级上学期11月之前办理完转入手续。受高考报名限制,对后迁入的单人户口的学生不予办理转入;以及高三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转出:以接收地学校、教育局要求为准,原学校、教育局就所需转出要件提供必要帮助。

  (二)转学流程

  1.转入学生需根据同级同类转学原则,联系转入学校,并准备相关材料。

  2.到转入学校所在的区教育局中教科提交转学申请。

  3.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审核,并报省教育厅登记注册审核确认后,开具转学联系单。

  4.到学校送交联系单,并办理入校就读手续。

  (三)转入办理要件

  1.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入申请表(转入学校、教育局盖章)。

  2.学生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中考成绩、转出地中考满分分数证明。须有区县级以上招生部门和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专用章。

  5.注明转出地录取学校相关信息,即公办或民办;省级示范性、省级重点、市级重点或一般高中;公费生或自费生。省示范、省重点高中证明由转出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开具,如不转入省重点高中无需此证明。

  6.学生转学申请书。

  7.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意见书(学校盖章)。

  8.已经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转出省教育厅或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转出学校为公办或民办

  9.学生家长工作单位出具在沈工作证明(单位盖章)。

  10.承诺书(学生、学校)。

  11.房证。

  12.具有沈阳户籍的从国外转回学生,须提供国外的高中入学手续、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安排学校就读。

  中教科咨询电话:25127485

  铁西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铁西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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