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康平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春季期初转学须知

导语 康平县教育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了康平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春季期初转学安排,具体办理指南如下。

  康平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春季期初转学须知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康平县学位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春季期初转学事宜公布如下,请准备办理转学的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准备好相关材料,参照转学流程到指定地点进行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

  2024年2月23日—3月8日(不含周六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二、办理地址

  各转入学校

  三、办理须知

  由于县城内部分小学部分年级没有空余学位,在不产生大班额、大校额情况前提下相对就近安排,转入学生需服从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县城内二、三中六年级—九年级办理转学,需由监护人拨打电话024-87347042进行电话咨询转入学校,转入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二中或三中后,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四、办理转学所需材料

  (一)因购买房产需要转学的,家长要提交以下材料:1.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如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双方户口本及结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学生出生证明原件等)。2.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购房但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或维修基金等证明材料。房产持有者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三代同户在一个户口本上。

  (二)因外来务工需要转学的,家长要提交以下材料:1.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如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双方户口本及结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学生出生证明原件等)。 2.学生在康平的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

  温馨提示:六年级和九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五、转学流程和转入学校及咨询方式

  家长请参照《学生转学流程图》(见附件1),了解转入学校流程,此转学流程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按照实际情况审核为准。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康平县各转入学校咨询电话公示表》进行电话咨询(见附件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6:00。

  教育局咨询电话: 湛老师 87347042

  康平县教育局

  20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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