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招聘岗位表下载入口

导语 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招聘报名工作将于3月27日9时开始,符合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行报名,全省招聘岗位信息表下载入口详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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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聘条件的问答: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应聘。

  2.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应聘医疗卫生机构有什么政策?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5.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1)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3年毕业,并于报名开始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就读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普通高校毕业生。

  (3)2023年毕业,并于报名开始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就读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7.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招聘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8.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如何理解?

  招聘岗位设定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专科、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学历要求。招聘岗位设定“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学历要求。招聘岗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设定为研究生(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一个学历(学位)层次的,只招聘该学历(学位)层次人员。

  9.应聘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如何掌握?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外,其他应聘人员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7日。

  10.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如何掌握?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27日。

  11.能否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应聘?

  辅修的第二学位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应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同时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否则不符合招聘条件。

  12.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如何证明?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报考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可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等。

  >>>2023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笔试考试科目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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