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察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条件要求及职位表2024

导语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招聘公告,委托第三方招聘服务公司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96名。具体报名条件及职位信息表等详见全文。

  2024辽宁省检察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条件要求及职位表

  报名条件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和专业以招聘单位要求为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含)期间出生〕。

  5.掌握招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在我省检察机关工作两年及以上的编外人员,报考所在检察院的,学历为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报考省检察院为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役军人或者全日制在校学生。

  7.父母或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等情形的。

  8.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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