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2024年度招聘公告(8月23日)

导语 沈阳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招聘公告详见正文。

  沈阳工学院2024年度招聘公告(8月23日)

  沈阳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位于沈阳、抚顺两个特大工业型城市区域交界处,地处辽宁省和东北亚中心地带的“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校园北依浑河,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景色宜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留学生近19000人。设有12个教学单位,在42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招生。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基本要求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初始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

  3.具有博士学位、高校(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1.投递简历。应聘者请以邮件方式投递简历,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专业+毕业学校+专业”。投递简历时需使用学校提供的应聘履历表。

  邮件中应包含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附小1寸彩照);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扫描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试讲。

  3.确定拟录用人员,安排体检。

  4.正式聘用。

  四、岗位待遇

  1.教职工的聘用采取合同制,根据聘用岗位、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结合我校工资政策确定月薪酬标准,教授薪资11000-26000元/月,副教授薪资9000—11000元/月,讲师薪资7000—9000元/月。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入职薪资5500元/月、管理岗位入职薪资4000元/月起。

  2.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3.学校提供补充医疗机制,缴纳基本医疗者享受补充医疗,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可享受“卓越人才补贴”,每人每月5000元。针对特殊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5.工作日可享受教职工食堂免费自助早餐、午餐。

  6.学校对沈阳和抚顺地区外的员工可提供标间住宅式单身宿舍(配备厨房、洗浴等设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单老师

  联系电话:024-56619008

  招聘邮箱:zp_syyyy@sina.com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附件【应聘履历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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