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可获生育津贴申领指南、线上申领入口、生育保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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