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单独二胎政策尚未出台 17类人可申请二胎

导语 据了解,辽宁已在农村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即双方均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要二胎。目前,关于全面放开单独二胎,辽宁省的相关细则还未出台,细则出台前,辽宁二胎政策还按照2003年出台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辽宁省目前执行的二胎政策,仅有17类人群有资格。

  目前情况:10年前辽宁已放开农村单独二胎

  辽宁省目前执行的二胎政策,仅有17类人群有资格。即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在辽宁可要二胎,但是对于一方是独生子女辽宁目前并未完全放开二胎政策,仅开放了农村地区的“单独二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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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辽宁17类人可要二胎:

  只有一个子女,且女方年龄已满2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区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二胎。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3.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的;

  4.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的;

  5.双方均为海岛居民,且连续在海岛居住5年以上的;

  6.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残疾,且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

  7.一方是革命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8.一方为残疾军人,且残疾程度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

  9.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只有一个女孩也为农业户口的;

  10.子女经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11.同胞兄弟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12.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中有女无儿户的所有女儿和女婿均为农业户口,其中一女招婿的;

  13.再婚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要求生育时,女方不受年龄已满26周岁限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4.再婚一方已有两个子女,且均为合法生育或者收养,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15.一方属丧偶再婚,且双方再婚前均已合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

  16.夫妻因患不孕症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17.合法生育或者收养的子女不超过两个,其子女有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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