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资格认定流程

导语 沈阳领购发票有什么资料需要提交的?有没有时间限制?办理流程又是如何的呢?沈阳本地宝为你解答。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4、其他需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纳税人申请购领发票,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受理,即时办结;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办理流程和要求

  1、税收管理员

  纳税人持资料向税收管理员提出申请,填写《发票领购资格申请表》,税收管理员对其进行审核,确定该纳税人可以开具发票的行业、发票名称、最高持票量、是否以票管税、综合征收率等信息,对符合要求的审批通过,并发送给税务所所长审核。

  2、税务所所长

  所长负责对纳税人的购票资格认定信息进行核对后,在《发票领购资格申请表》,确认并报综合业务一科发票管理员审批。

  3、综合业务一科发票管理员

  综合业务一科发票管理员对购票资格认定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报送给综合业务一科科长进行终审。

  4、综合业务一科科长

  科长负责对纳税人的购票资格认定信息进行终审,通过终审的购票资格认定发送税收管理员进行文书销号。

  5、税收管理员

  税收管理员进行文书销号并打印并向纳税人发放《票种核定通知书》,由纳税人在《送达回证》签收。

  6、征收(计征)科发票管理员

  纳税人到征收(计征)科发票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对审核未通过的,转税收管理员重新进行发票购票资格认定。(调整购票资格认定的纳税人不适用本项内容。)

  有关注意事项

  没有在系统中进行购票资格认定和发放过发票领购薄的纳税人不能领购发票。

  工作流程图

  税收管理员→税务所所长→综合业务一科发票管理员→综合业务一科科长→税收管理员→征收(计征)科发票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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