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去韩国签证办理流程

导语 沈阳本地宝为你整理沈阳去韩国签证办理流程,申请签证基本在户口所在使领馆进行。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沈阳本地宝。

  申请及发给步骤

  ■ 申请签证地区

  申请签证基本在户口所在使领馆进行,户口所在地不在使领馆管辖地区的情况需要提供暂住证(如无法提供暂住证,且有合理理由的情况,可以用事由书代替)。但,以下情况例外。

  ▷ 商务签证的申请是在公司所在地的使领馆进行

  ▷ 交换学生签证(D-2)的申请是在学校所在地的使领馆进行

  ▷ 访问就业签证(H-2)的申请是在韩国法务部网站(www.hikorea.go.kr)预约后,在指定的使领馆进行

  ▷ 法务部签证(签证发给确认书号码)可以在中国所有使领馆进行签证申请。

  ▷ 对其他法人代表及职员的在外同胞签证(F4)等需要确认所属单位的签证要在单位所在使领馆签证申请。

  ※ 驻沈阳总领事馆管辖地区:东北三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 签证申请方法

  ▷ 持有因公护照的人员签证申请办法 - 通过申请人所在地区外事办公室申请

  ▷ 持有因私护照的人员签证申请办法 - 个人申请或通过代办机构申请。

  ※ 可以个人申请的签证种类: 结婚移民,国民的配偶及子女(C3),死亡及病看护,发务部签证,加急签证.

  ※ 签证代办机构请在[指定代办签证的单位名单]中确认

  ▷ 申请签证时没有准备所有申请材料的情况,可以先接收材料后再进行材料补充,但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提交补充材料,签证申请可被拒绝。

  ▷ 接受后的进行过程(发给与否、拒签理由等),可以在本馆主页【签证预约室-签证审查结果查询】确认。

  ▷ 法务部所属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发给的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获得原件时提交原件,获得签证发给认证书号码时,将其号码填写在签证申请表进行签证申请。

  ■ 签证交付方法

  ▷ 申请签证时可以选择来领馆领取签证或者通过快递领取签证。如果选择快递方式,在申请签证时可以通过窗口职员申请。

  ※ 负责本馆快递业务的是中国规模最大的EMS公司,邮件发送后可以通过EMS的网站(www.ems.com.cn )、短信(10665185)、客服中心(11185)查询。

  申请签证注意事项

  ■ 申请签证时提交材料的有效期为3个月(不受有效期限制的材料除外),并且必须提交原件。(需要返还原件时,与复印件一起提交)

  ■ 填写签证申请表时请如实、准确的进行填写。

  ▷ 如查实为虚假填写时会影响签证审查。

  ▷ 在申请表要填写现住址和固定电话以及手机号码。

  ■ 需要补充材料时,要通过接收窗口提供原件。

  ▷ 不需要原件时, 可以传真提交 (FAX: 024-2385-5170)

  ■ 邀请函制作要点

  ▷ 如有本馆指定的材料格式,则在签证申请时使用该格式,如没有指定格式,将邀请人和被邀请人的身份确认,邀请目的,邀请期限,国内滞留期限以及遵守国内有关法令等内容,填写好之后加盖印章。

  ■ 本馆在签证拒签两个月之内,不接收同一人申请的同一种类的签证。

  ▷ 但, 父母和子女等收亲属邀请的签证(H-2-B或者C-3)因说明材料不足被拒绝的话, 向辽宁省外事办公室委托代理时, 在签证拒签两个月之内能再次申请.

  ※ 签证申请材料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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