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离婚证补办指南

导语 沈阳离婚证怎么补办?沈阳离婚证补办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沈阳离婚证补办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沈阳离婚证补办去哪里办理?沈阳离婚证补办办理指南为你提供以上关于沈阳离婚证补办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双方均为内地居民

办理条件:

1、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可以向下列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向本市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市或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向本市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双方目前常住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内地居民,原婚姻登记在本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可以向本市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4)一方为本市内地居民,另一方为非内地居民,可以向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负责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

5)一方目前常住户口不在本市,另一方为非内地居民,或者双方为非内地居民,原婚姻登记在本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负责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

2、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一方为内地居民,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

办理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双方均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

办理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办理材料

双方均为内地居民

办理材料:

1、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居民户口簿原件。

1)当事人为集体户口的,应当提交本人盖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2)居民身份证与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有不一致的,应当先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并换领证件。

3)注: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35mm宽,53mm高)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一方为内地居民,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

办理材料:

1、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1)内地居民:出具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注: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香港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声明书》原件。

3)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

4)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5)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

6)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

2、当事人提交2张2寸(35mm宽,53mm高)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均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

办理材料:

1、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1)内地居民:出具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注: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香港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声明书》原件。

3)澳门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

4)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5)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

6)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

2、当事人提交2张2寸(35mm宽,53mm高)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办理地点

1、和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电话:31912758

2、沈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电话:88506538

3、大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电话:8821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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