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流程

导语 下面是沈阳本地宝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沈阳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流程,请看详细的内容介绍。

  凡在沈阳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以便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加以信息确认并做出相关承诺,以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必要时可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院校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报名人员须牢记网上填报信息时设置的密码,该密码将用于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上传照片、网上交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等事项。

  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3个月内的2寸正面、免冠、无妆、彩色(仅限蓝、红、白底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上传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进行PS处理,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变形照等电子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地区政策的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薄电子照片要求信息和印章清晰完整。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网上交费。上传的电子证件照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请注意妥善保管。

  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又未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将无法完成报名,视为放弃报名。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4、网上支付考试费。

  国家司法考试辽宁省实行网上交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支付考试费。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准,辽宁省考试费为260元。报名人员只有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

  请关注网上交费截止时间。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如需发票,请在报名结束一周后的一周内到沈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报名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不能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沈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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