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将医疗保险关系从统筹区外转入沈阳

导语 要将统筹外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全月(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所属医保局(只限市内五区)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要将统筹外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全月(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所属医保局(只限市内五区)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⑴转入人员或代办人持原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参保凭证》办理个人参保和接续手续;

  ⑵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所属医保局经办窗口审核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打印《联系函》,寄往原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

  ⑶原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收到《联系函》后,生成《信息表》邮寄至市医保局;

  ⑷收到《信息表》后,由市医保局分拨至所属医保分局,按相关政策要求合并缴费年限并转移个人账户金额。具体资料如下:

  ⑴原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原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无法提供《参保凭证》,则需提供其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和《明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转入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代办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另需提供:

  ⑴2004年1月1日以后:

  本市领过失业保险金携带《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全日制学校就学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员、转业军人需携带《复员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农业户口、外地户口需携带《个体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⑶在外市(或部队)缴纳过医疗保险的需携带《参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省里缴纳过养老保险的需携带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