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镇居民医保停保如何办理

导语 沈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何办理停保业务?办理条件、材料、地点等信息都在这里啦,供大家参考

  一、申请条件

  参保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需要身份转换的人员。

  二、办理材料

  如因转入单位办理停保: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签订的“招工备案表”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原因办理停保除需提供“1”外,还需要提供社区盖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表》原件。

  三、办理流程

  1.学生转职工可直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

  2.其它居民提供相关资料到参保代办单位所属医保分局办理停保。

  四、办理地点:各医保分局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沈河分局: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浑南分局: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铁西分局:铁西区重工街12路;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铁西分局张士办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和平分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即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大东分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沈铁路与大二环观泉路交通岗西北角);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沈北分局: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沈北分局蒲河办理部: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29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苏家屯分局: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康平分局:康平县政法路人社局院内;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法库分局: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辽中分局:辽中区东环街52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新民分局: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五、办理时间:

  每月1日-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驻各区审批大厅的分局业务办理时间按审批大厅规定执行,如下: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浑南分局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和平分局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沈北分局蒲河办理部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新民分局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局及其余分局办理时间为每月1-15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

  024-62161771、024-621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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