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镇居民医保停保如何办理
导语 沈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何办理停保业务?办理条件、材料、地点等信息都在这里啦,供大家参考
一、申请条件
参保沈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需要身份转换的人员。
二、办理材料
如因转入单位办理停保: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签订的“招工备案表”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原因办理停保除需提供“1”外,还需要提供社区盖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表》原件。
三、办理流程
1.学生转职工可直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
2.其它居民提供相关资料到参保代办单位所属医保分局办理停保。
四、办理地点:各医保分局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沈河分局: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浑南分局: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铁西分局:铁西区重工街12路;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铁西分局张士办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和平分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即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大东分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沈铁路与大二环观泉路交通岗西北角);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沈北分局: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沈北分局蒲河办理部: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29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苏家屯分局: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康平分局:康平县政法路人社局院内;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法库分局: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辽中分局:辽中区东环街52号;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新民分局: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五、办理时间:
每月1日-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驻各区审批大厅的分局业务办理时间按审批大厅规定执行,如下: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浑南分局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和平分局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沈北分局蒲河办理部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新民分局每月1-15日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局及其余分局办理时间为每月1-15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
024-62161771、024-6216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