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不动产权证书补(换)发办理指南
导语 沈阳不动产权证书补(换)发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损毁了可以进行补办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事程序是怎样的?受理沈阳不动产权证书补(换)发的部门是什么?在哪里进行办理?
不动产权证书补(换)发
一、 办理条件
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损毁。
二、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共有的提供);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换证的提供)。
三、办事程序
1)受理
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应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身份证明;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记录。在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公告期15个工作日)。
a)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受理的,制作受理凭证。
b)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或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2)登簿(核准)
登簿(核准)人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的意见,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3)缮证
缮制不动产权证书。
4)收费、发证
缴费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
2)一窗办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不含公告期)
六、收费标准
1)收费名称
证书工本费
2)收费标准
10元/本。
3)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七、办理地址
1)和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
2)沈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三楼);
3)大东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4)皇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
5)铁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6)于洪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广场东侧(三和大厦);
7)浑南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浑南综合办公楼);
8) 沈北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沈北新区沈北路108-17号(坤博大厦);
9)苏家屯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行政审批大厅);
10)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28号(奉达大厦)。
八、办理时间
1)和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2)沈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3)大东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4)皇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5)铁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6)于洪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7)浑南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8)沈北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9)苏家屯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10)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九、联系电话
公开电话:22973770 22973801 22973912 2297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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