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沈阳疫情期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程序

导语 沈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新招用员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根据2020年1至2月社保增员人数,每新招用1人给予1000 元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具体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呢?

  补贴申请程序

  1、根据市工信、交通部门提供的认定企业名单,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相关企业宣传政策。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企业所在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社保增员明细、劳动合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金额和单位账户。申请期限最晚不超过疫情解除后3个月(疫情结束时间以政府通报时间为准),在企业社会保险费补办补缴后进行。

  审核发放

  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通过社保数据比对核实后,将审核合格并汇总后的补贴明细和补贴申请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资金划拨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相关企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可获沈阳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指南等信息。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