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材料+申请表下载
导语 在沈阳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含中、省直驻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外埠高技能人才,且需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以申报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材料及申请表详见正文。
沈阳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材料+申请表下载
1.承诺书;
2.户籍证明;
3.申报人的沈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4.申报人与企业签订的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5.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
6.劳务派遣申报人须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生活补贴申报表》。劳务派遣企业与实际用工单位均应是我市企业。
补贴标准:
申报人为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的,分别按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申领生活补贴,最长申领36个月。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新引进时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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