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报指南

导语 2021年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兑现的人才政策包括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申报指南,详见正文。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报指南

  (一)申请对象

  按《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辽示范区委办发〔2021〕1号)认定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高级人才(含柔性引进)。以上人员须在示范区工作并与示范区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子女处于基础教育阶段。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份:《示范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复印件;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申报单位审核报送

  用人单位在对其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通过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人才综合管理平台(http://sfqrc.xuantuyun.com)进行线上申报,通过线上初审后向示范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示范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原件)及申报材料(复印件)装订上报。采用A4纸打印(单、双面打印可自行设定),申请书封面采用A4白色铜版纸,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采用胶钉方式装订成册。以上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三)申报受理部门

  经办部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报送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沈抚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24-5662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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