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才公寓轮候补贴申办流程

导语 经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A、B、C、D类人才和基础人才,可享受沈阳人才公寓政策,不同人才享受不同补贴面积标准。A、B、C类人才轮候补贴申办流程详见正文。

  A、B、C类人才轮候补贴申办流程

  1.申请人所申请的人才公寓项目无房源情况下,选择排号房源,填写《沈阳市人才公寓轮候补贴申请表》(附件4)。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创业实体)人事人员携《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条件认定表》、《沈阳市人才公寓轮候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到单位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2.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申请人信息,受理申请,留存申请材料,每月10日前统计上月符合条件人员信息,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当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相关补贴发放,可继续租赁人才公寓:

  1.在我市处于失业状态;

  2.参保状态由市级企业参保变为市级机关事业参保或省级参保;

  3.在我市购房(以现实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4.在我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类补贴、生活类补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可获沈阳人才公寓/房租补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公寓门店名单、补贴标准、申请地址与电话及相关表格下载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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