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沈阳婚姻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结婚。申请材料内容详见正文。

  沈阳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沈阳领结婚证所需材料:

  1、当事人双方有效户口簿。

  1)当事人为集体户口的,应当提交本人盖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2)当事人不能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可以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当事人双方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1)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5.3厘米×3.5厘米)。

  4、双方当事人中婚姻状况有离婚的,需提供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或者法院开具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且需将户口簿本人页婚姻状况一栏改为“离婚”。

  5、双方当事人中婚姻状况有丧偶的,需将户口簿本人页婚姻状况一栏改为“丧偶”。

  6、若双方户籍都不在沈阳市范围内,至少一方当事人需提供沈阳市的居住证,居住证内婚姻状况与实际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7、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8、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9、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门居民身份证;

  3)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10、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3)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11、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12、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注意:涉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需前往沈阳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统一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沈阳婚姻登记办理条件/材料、预约方式(线上入口+线下电话)及沈阳婚姻登记处具体地址汇总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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