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导语 沈阳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提供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详见正文。

  沈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补贴范围包括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年(不满一年按40元/人月计算),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5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财政按照实际见习时间给予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财政按照实际见习时间给予全额补贴。

  留用率按年计算,留用率=本年度完成该单位就业见习人员中被本单位留用人员数量÷本年度完成该单位就业见习人员数量。完成该单位就业见习指在该单位见习期满自然结束见习和被单位留用。被本单位留用指见习人员与本见习单位(或该单位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留用率计算时,日期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劳动用工备案三者日期最晚者为准,日期进入次年的,不计入当年完成该单位就业见习及被本单位留用人员数量,计入次年完成该单位就业见习及被本单位留用人员数量。

  >>>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见习】可获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补助标准、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