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电动车过渡期临时标识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

导语 沈阳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针对部分电动自行车,建立容缺机制,实行备案登记,划定过渡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免费登记、发放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取得通行标识的可于过渡期内在沈阳市通行。

  沈阳电动车过渡期临时标识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

  非标车及手续缺失的在用电动自行车车主可以申请办理,免费登记、发放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取得通行标识的可于过渡期内在沈阳市通行。

  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1.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应安装在车辆尾灯下方醒目位置,保持清洁,不得遮挡。

  2.取得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的,过渡期止后禁止上路行驶。

  3.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不属于电动自行车号牌,悬挂此标识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属性以司法鉴定结论或意见为准。

  4.未取得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的超标及手续缺失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

  5.鼓励广大电动自行车主购买商业保险。

  6.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沈阳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怎么申请办理?附办理方式汇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沈阳电动车临时通行标识线上办理入口/流程、线下办理地点、上牌办理条件/预约登记入口及办理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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