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办入口及步骤流程

导语 沈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理,可以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办理,具体办理入口及操作步骤等详见全文。

  沈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办入口及步骤流程

  申办入口:点此进入沈阳政务服务网

  办理流程:

  1、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并搜索“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根据需要选择并点击相应的办事事项(此处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操作为例);

  3、点击右上角“申报”;

  4、点击“前往登录”;

  5、按照提示登录并完成申报登记流程。

  城乡居民申办类型:

  关系转移分为城乡居民保险之间统筹范围内转入、转出以及统筹范围外转入、转出;城镇职工保险与城乡居民保险之间转移。

  城镇职工申办条件:

  企业在职跨统筹转入:已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我市: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c)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d)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企业在职跨统筹转出:职工与我市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将我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至新就业地或户籍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沈阳养老保险办事指南、查询入口、个人缴费基数比例及缴费证明打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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