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导语 沈阳户口迁入办理有什么条件?沈阳户口迁入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沈阳户口迁入在哪里办理?沈阳本地宝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及以上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在沈阳市城镇地区租赁房屋的外地居民
·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
·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
·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居民
·在沈阳市取得《辽宁省居住证》的外地居民
·在沈就读大学生
·完成年度安置的退役军人
二、在沈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可在沈阳市落户
三、在沈阳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沈阳市落户
四、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在沈阳市落户
五、符合我市落户条件的外地居民,其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我市派出所集体户办理落户
近亲属:
父母、配偶、子女、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办理材料
购房落户
1.户口簿、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4.婚姻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落户地相关材料
引进人才落户
基本材料 :
1.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归国人员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2.申请人为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资格证
3.申请人为国内高校在校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远程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国内职业院校在校生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就读证明
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供材料:
1.在城镇合法所有权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2.在城镇租赁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的,提供租房协议、租住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3.在城镇亲属朋友家庭户登记户口的,提供亲属朋友家庭户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城镇地区公民之间亲属投靠落户
1.被投靠人及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夫妻投靠: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
3.其他亲属关系投靠:被投靠人及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档案能体现的无需提供)
4.户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材料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可以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沈阳最新户籍政策、各类落户办理指南、户口信息变更/补发/恢复/注销办理指南及沈阳各地派出所地址电话汇总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