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失业补助金涨了多少?

导语 为疫情防控期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失业的参保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发放标准按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95%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失业补助金涨了多少?

  发放失业补助金。为疫情防控期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失业的参保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发放标准按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95%执行。

  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548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634元

  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317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390元。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得同时发放。

  此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沈阳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查询、养老金测算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