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办理指南
导语 沈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条件是怎样的?办事程序有哪些步骤?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
一、办理条件
办理本事项应先办理的事项:
1) 开发商已办理首次登记;
2)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3) 缴纳相关税费。
二、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完税凭证原件1份;
5)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1份;
6)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办理夫妻共有的提供);
7)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1份(2014年7月1日前贷款购房的提供)。
三、办事程序
1)受理(登簿)
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应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身份证明;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记录。
a)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受理的,制作受理凭证。
b)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或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2)缮证
缮制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3)收费、发证
缴费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
2)一次办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六、收费标准
1)收费名称
不动产登记费、证书工本费
2)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收费每件80元;非住宅登记收费每件550元;
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七、办理地址
1)和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
2)沈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三楼);
3)大东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4)皇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
5)铁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6)于洪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广场东侧(三和大厦);
7)浑南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浑南综合办公楼);
8)沈北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沈北新区沈北路108-17号(坤博大厦);
9)苏家屯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行政审批大厅);
10)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28号(奉达大厦)。
八、办理时间
1)和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2)沈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3)大东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4)皇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5)铁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6)于洪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7)浑南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8)沈北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9)苏家屯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10)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9:00-16:00
九、联系电话
公开电话:22973770 22973801 22973912 2297397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沈阳新建商品房产权证线上办理、个人转让二手住房税费政策、契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