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本市家庭在哪里申请公租房?

导语 沈阳符合条件的本市家庭和外来人员申请公租房有什么不同吗?沈阳本市家庭在哪里申请公租房?受理部门是哪里?沈阳公租房的申领条件是怎样的?快来看看吧!

  符合条件的本市家庭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申请,外来人员需要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且同一时间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家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申请家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居住;

  3.本市城镇单身申请人年满28周岁;

  4.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月收入水平线;(沈阳市月收入水平线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3000元,单身家庭为3900元;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的可支配月收入线按当地政府制的标准执行)

  5.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

  6.收入水平足以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

  7.未拥有机动车辆;

  8.未有工商登记信息;

  外来务工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4、5、6、7、8条件外,还应当在沈阳连续交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符合上述第1、6、7、8条件的,毕业之日起五年内,在沈无房的,不受收入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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