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沈阳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业务调整

导语 2020年8月24日起,沈阳房屋登记档案查询业务下放至各分中心,实行全城通办(辽中区除外),市民群众可选择任一分中心就近办理。快来看看具体有什么业务调整:

  关于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业务调整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

  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便市民群众办事,8月24日起,房屋登记档案查询业务下放至各分中心,实行全城通办(辽中区除外),市民群众可选择任一分中心就近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房屋登记档案查询业务(包括登记簿查询证明、产权人查询复印房产档案材料等)全部下放至各区分中心,实行全城通办(辽中区除外),市民群众可选择任一分中心就近办理。

  注:部分年代久远的房屋档案,没有经过数字化整理,可能仍需回所在区分中心办理查询业务,请您谅解。

  各区分中心地址:

  1.和平分中心: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

  2.沈河分中心: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三楼);

  3.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4.皇姑分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

  5.铁西分中心: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金谷大厦);

  6.于洪分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广场东侧(三和大厦);

  7.浑南分中心: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8.沈北新区分中心:沈北新区沈北路108-17号(坤博大厦);

  9.苏家屯区分中心: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行政审批大厅1楼;

  10.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50号。

  二、市本级登记大厅(金厦广场)查档窗口的业务范围调整为:

  1.司法机关、律师涉案及军队清房等非个人查询业务;

  2.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查询抵押物业务;

  3.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及身份证号码为检索条件的查询业务;

  4.涉及土地使用权登记资料等特殊权限的档案查询业务。

  三、市本级登记大厅(金厦广场)一楼北侧档案自助查询机可办理无房证明和登记簿查询证明业务。

  咨询电话:22973275

  特此通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沈阳不动产首次/变更/注销/查询等办理指南、办理平台/入口及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地址与电话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