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沈阳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业务调整
导语 2020年8月24日起,沈阳房屋登记档案查询业务下放至各分中心,实行全城通办(辽中区除外),市民群众可选择任一分中心就近办理。快来看看具体有什么业务调整:
关于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业务调整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
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便市民群众办事,8月24日起,房屋登记档案查询业务下放至各分中心,实行全城通办(辽中区除外),市民群众可选择任一分中心就近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房屋登记档案查询业务(包括登记簿查询证明、产权人查询复印房产档案材料等)全部下放至各区分中心,实行全城通办(辽中区除外),市民群众可选择任一分中心就近办理。
注:部分年代久远的房屋档案,没有经过数字化整理,可能仍需回所在区分中心办理查询业务,请您谅解。
各区分中心地址:
1.和平分中心: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
2.沈河分中心: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三楼);
3.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4.皇姑分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
5.铁西分中心: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金谷大厦);
6.于洪分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广场东侧(三和大厦);
7.浑南分中心: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8.沈北新区分中心:沈北新区沈北路108-17号(坤博大厦);
9.苏家屯区分中心: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行政审批大厅1楼;
10.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50号。
二、市本级登记大厅(金厦广场)查档窗口的业务范围调整为:
1.司法机关、律师涉案及军队清房等非个人查询业务;
2.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查询抵押物业务;
3.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及身份证号码为检索条件的查询业务;
4.涉及土地使用权登记资料等特殊权限的档案查询业务。
三、市本级登记大厅(金厦广场)一楼北侧档案自助查询机可办理无房证明和登记簿查询证明业务。
咨询电话:22973275
特此通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沈阳不动产首次/变更/注销/查询等办理指南、办理平台/入口及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地址与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