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辽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防疫要求

导语 2021年上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1年3月13日举行,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以及防疫要求,详见正文。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期为2021年3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当天每科考试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同时出示辽事通和国务院行程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可获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考试时间、疫情防控承诺书、成绩查询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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