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二级建造师考试现场核查材料+地址
导语 沈阳市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12日9:00开始,考试将会进行资格核查,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及核查地点详见正文。
资格核查及监管
(一)沈阳市考试院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二)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完成核查。沈阳市考试院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新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工作人员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进行核查)。
2.免予核查。档案库中的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免予核查;更改级别专业的按新考生报名,不免予核查。
3.现场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中“免一科”、“免二科”“增报专业”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现场核查地点:
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三)沈阳市考试院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随机抽查。沈阳市考试院将按不低于国家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沈阳市考试院将对报考免试级别(考1科、考2科)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复查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沈阳市考试院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二建】可获沈阳2021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