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档次

导语 为简化养老保险费缴费流程,给参保人员提供多渠道、更便捷的缴费方式,自2022年1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征收主体更改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原银行签约扣缴方式、扣缴银行保持不变。原八个缴费档次调整为七个缴费档次,取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第八)档次。

  一、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在2021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前,暂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选择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的,对应按3425、3996、4567、5138、5709、11418、17127元/月缴费基数标准进行缴费。特别提示,2021年已选择3284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档次的需要重新选择档次。

  2021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七个档次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将同步调整,并对2022年1月至缴费标准调整月差额部分进行补缴,请关注后续的通知。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

  自然年度内,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缴费前,可以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辽事通APP自主选择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未提出缴费档次变动申请的,默认按上一年度档次执行。

  自然年度内,有缴费记录的灵活就业人员,再次缴费时按照已有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缴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沈阳养老保险查询、个人缴费基数比例及档次,养老缴费证明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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