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养犬许可证办理指南(个人+单位特种犬许可)

导语 沈阳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户必须每年向公安机关缴纳养犬管理费,养犬一般管理区暂不收取养犬管理费。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沈阳犬准养许可证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办理犬准养许可证

  个人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3)犬只的两张彩色照片。

  对符合养犬规定并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养犬许可证,发给养犬许可证和犬牌。饲养幼犬的,应当在犬龄满三个月时的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养犬许可证。

  单位办理特种犬许可

  单位因工作需要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科研用犬、护卫用犬及演艺用犬等特种犬的,应当到单位所在地市政府行政审批办事大厅申请办理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的资格和业务性质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养犬设施和场所证明;

  (5)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6)与单位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犬只数目清单(含犬种名称)。

  审批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犬证】可获沈阳犬证办理指南、收费标准、地点材料、三环内禁养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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