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时间+所需材料

导语 根据丹东市教育局相关通知,2022年丹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及所需材料如下。

  丹东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时间+所需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

  2022年丹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上半年网上确认时间:7月11日至7月15日

  下半年网上确认时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网上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上半年和下半年网上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以下需要提交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本人网报时选定的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须本人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手写以下内容并签字:“此复印件系原件复印,仅作教师资格认定使用,如有作假,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⑴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⑵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申报系统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申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⑶《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2)。特别提示:体检表须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首页“照片”处粘贴相片,并加盖体检医院骑缝公章,尾页“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申报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提交。

  ⑸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提交的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特别提示:不得提交手机自拍相片和经修图软件修饰过的相片。

  ⑹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复印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已经毕业离校的202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⑺申报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交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丹东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认定】可获辽宁教资认定最新消息、认定条件、网上申报时间与入口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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