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8月24日区域全员核酸通知(对象+时间+注意事项)
导语 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全市将于8月24日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具体检测对象及时间等详见通知全文。
关于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我市输入风险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市区域全部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
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组织,于8月24日6:00-11:00完成采样。从采样时间起,24小时内检测完毕。
三、采样地点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定的采样点。
四、注意事项
(一)各地区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对辖区人口要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分时段开展核酸检测,力争做到“应检尽检”。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未参与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前往属地预留采样点进行补检。
(二)各地区严格执行静态管理。采样期间执行静态管理(交通管制、小区管制、物业管制),除参与疫情防控特别是核酸检测、民生保障、连续性生产企业、指定保供单位人员及其他值班值守人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凭工作人员通行证可以外出之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一律不许擅自外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强行外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外出采样期间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对拒不配合采样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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