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起铁岭市铁岭县有序限时开放部分民生行业经营场所
导语 铁岭市铁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鉴于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自8月31日起,有序限时开放部分民生行业经营场所。具体安排详见全文。
铁岭县关于有序限时开放部分经营场所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鉴于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经铁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8月31日起,有序限时开放部分民生行业经营场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场所类型及时间
1.类型:超市、果蔬店、生鲜店、肉食店、药房、母婴用品店;其他经营性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时间:8月31日,11时至17时;9月1日,11时至17时;9月2日另行通知。
二、小区出入要求
1. 广大居民执行“一户一卡”制度,持“居民外出采购登记卡”登记出入。各社区、乡镇有序安排导流出行、错峰出行,每户限1人两天出行1次,每次限时2小时,各小区具体出行时间以社区通知为准。
2. 广大居民要以步行方式出入小区,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就近就便购物。除公务、保供车辆外,所有机动车辆、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禁止通行。
3. 浅水湾凤翔居、喜地花园两处目前仍为疫情封控区域,按疫情防控要求暂不允许出入,开放时间按规定另行通知。
三、经营场所出入要求
1. 各类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序开放经营的各项要求,对因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
2. 广大居民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使用微信扫描“铁岭通行”二维码,并出示登记成功界面,经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进入。
3. 广大居民进入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一米线”、不聚集等防控要求。
4. 广大居民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经营场所管理规定,按照指定通道有序进出。
请广大居民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入小区和经营场所,加强自我防护,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一起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铁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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