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于洪区社区工作者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2023

导语 沈阳市于洪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已经发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具体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全文。

  2023沈阳于洪区社区工作者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

  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74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39名,面向退役士兵(士官)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35名。具体招录岗位详见《于洪区2023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报名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沈阳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3年4月17日之前,含4月17日)。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3年4月17日以后至2005年4月17日以前,含4月17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备案),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6.掌握一定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7.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8.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9.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10.录用后要无条件服从岗位安排,并在5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调离本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

  如报考人员有上述情形,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依规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于洪区2023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区工作】可获沈阳各区县市社区工作者招录信息汇总、招聘条件/招聘人数、报名时间/入口/费用、工资待遇及考试录用安排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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