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个税赡养老人支出扣除范围及标准

导语 沈阳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享受最高300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扣除额,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

  沈阳个税赡养老人支出扣除范围及标准

扣除

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3000元/月

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扣除

主体

本人扣除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

事项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只需填报相关信息即可,无需报送资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税扣除信息确认时间/入口/步骤、各项扣除范围/范围/标准、个税计算器及税率表等附件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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