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费用怎么计算?

导语 沈阳职工参保人员就诊所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可以通过统筹进行报销,具体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沈阳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费用怎么计算?

  费用计算方法:

  职工门诊统筹报销费用须是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医院等级对应的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报销的最高限额是1.2万元。

  门诊医疗报销费用=(门诊医疗总费用-目录外费用-目录内先行自付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

  已经由职工门诊统筹按支付比例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不累计计入参保人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5%,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人签约家庭医生,并在签约医疗机构就诊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图源:沈阳市医保局

  >>>沈阳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改革问答汇总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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