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
导语 2025年辽宁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活动实施细则详见正文。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二、补贴对象及产品类别
补贴对象:拟在辽宁购买政策适用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产品类别:冰箱(含冰柜、冷柜、冰吧)、洗衣机(含干衣机、洗烘一体机)、电视(含投影仪)、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风管机、空气能)、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学习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采暖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其它类型家电将酌情纳入家装厨卫换新活动板块另行通知
三、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对购买二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8类产品最多可享受8件商品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四、补贴流程
(一)实名认证:消费者实名登录“辽事通”/“云闪付”,进入以旧换新专区参与活动。
(二)领取补贴权益:消费者点击“家电以旧换新”栏位,阅读公告后,在领取权益栏位,点击某一类权益,进行权益领取。
(三)立减补贴:领取补贴权益后,消费者购买政策适用产品时,可在订单支付环节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给予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享受相应比例立减补贴。
五、参与规则
(一)消费者在进入辽事通实名认证后,方可进入家电以旧换新专区领取补贴权益。
(二)每位消费者在线上线下只能享有政策适用8类家电产品补贴、核销权益1次,8类产品最多可享受8件商品补贴。单张权益券自领取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自然日(含获券当日)内,距活动结束时间不足3天的,以活动结束时间为准。购买核销后即代表已享受该类产品补贴权益,该用户不可再领取已购买类目产品补贴权益。已在其他省市领用过同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在省内领取补贴资格。
(三)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四)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须单独支付结算,补贴产品收货地需为辽宁省内。
(五)活动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六)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七)鼓励但不强制消费者在参与活动时必须交售旧家电,但线上、线下参与企业须提供免费上门收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参与企业结合实际与消费者约定。
(八)家电以旧换新参与企业要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且交售废旧家电回收量要达到一定规模。
(九)购买新家电、交售旧家电时,交售旧家电不受品种对应限制,交售旧家电价格按照市场规则由商家和消费者协商确定。
(十)各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期限,最晚年底前结束。
家电以旧换新政务公开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家电以旧换新】可获沈阳2025年辽宁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时间、补贴对象及标准、参与方式、活动规则、参与企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