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供暖怎么测温
导语 冬季供热住宅温度出现不达标情况,可以申请检测温度,本文具体介绍测温程序和测温的方法,详细内容可见正文。
测温程序:
(一)用热户住宅卧室、起居室即客厅(以下简称居室)温度不达标时,应首先向所在供热单位报修,供热单位应该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整改1次后仍不达标可以向供热单位申请测温。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用热户诉求后及时与用热户取得联系,应当在2至4小时内或按照与用热户约定测温时间入户实施测温,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测温时,应提前向用热户说明情况并另行约定时间。
(二)用热户向供热单位提出测温申请,供热单位不按时入户测温或测温有争议的,用热户可向所在地(区)供热主管部门或供热管理办公室投诉,由所在地(区)供热主管部门或供热管理办公室安排人员2至4小时内或按照与用热户约定测温时间入户测温。测温时需通知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如供热单位未派人参加,所在地(区)供热主管部门或供热管理办公室测温的数据有效。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退费。
(三)用热户对由所在地(区)供热主管部门或供热管理办公室安排人员入户测温的结果有异议的,异议方可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作为第三方测温,并预付检测费,监测时供热主管部门或供热管理办公室和供热单位应派人员共同参加。
依据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数据,室温检测温度达标的,检测费用由用热户承担;室温检测温度不达标的,检测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
室温检测的方法:
(一)测温时间为当日6时起至20时止或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约定测温时间。
(二)供热单位入户测温方法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技术规范(JJF辽62一2007)的要求。
(三)检测人员入户测温时,需要2名(含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应当出示证件,使用的测温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测温应当在用热户门窗关闭30分钟以上情况下进行,测温表须放置在房间中央,距地面1-1.5米处,测温表的稳定读数为实际有效温度。
(五)测温人员应当在现场填写《室温监测记录单》,包括:测温仪器名称、编号、检测数据、测温时间等相关内容。《室温监测记录单》一式二份,供热单位与用热户各一份。用热户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测温或者不在《室温监测记录单》上签字的,或在约定测温时间前打开门、窗散热等有碍测温数据准确的行为,视为测温合格;供热单位不在《室温监测记录单》上签字或者不存留测温记录的,视为测温不合格。
》》》推荐阅读:沈阳供热温度不达标的退费规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在对话界面输入并发送【供热】,可以获取沈阳供热/供暖缴费通知、管理部门电话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