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申请材料
导语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申请沈阳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相应材料,本文具体介绍办理要件(含法拍房),详见正文。
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已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公积金中心);
2.借款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3.售房人(含共同共有人和按份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若购买法拍房,须提供上述1、2项要件外,另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购房全额发票原件、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产权人与借款人姓名相符,《不动产权证书》下发时间不超过3个月);
若符合新市民、青年人贷款政策,须提供下发日期不超过5年的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
若符合二孩或三孩家庭贷款政策,须提供至少两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不能联网核查婚姻信息的,须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若与银行组合贷款,另需提供银行所需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2.近半年工资账户明细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
3.首付款证明原件;
4.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在对话界面输入并发送【公积金】,可以获取沈阳公积金缴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等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