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贷款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本文具体介绍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变动,11月1日起执行5项新政策,详细内容可见正文。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15%。该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40年减房龄,调整为50年减房龄,且不超过借款人偿还贷款最高年龄,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

  ·调整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倍数:

  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倍数由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调整为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

  ·调整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

  缴存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由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

  ·支持符合条件的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各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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