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关于做好和平区疫情防控工作 “三不三查四严格”的通告 (第2号)

导语 为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人民生命健康,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三不三查四严格”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做好和平区疫情防控工作

“三不三查四严格”的通告

(第2号)

  为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人民生命健康,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三不三查四严格”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民不出门。居(村)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餐,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关爱自己和他(她)人健康。

  二、小区不开放。所有小区(含商住公寓)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要经过健康排查,登记后方可入内。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小区车辆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配合检查。

  三、人员不聚集。不到群体性活动场所,外出不聚集、不扎堆,不参加一切文化娱乐、商业宣传及教育培训等活动。

  四、企业必查。2月9日24时前除经批准同意的保障城市运营、疫情防控、群众生活等需要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视疫情发展状况,最早复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人户必查。辖区内所有住户及居民要添加社区微信、配合社区排查,报告节后邻居返家动态,凡与外省市人员有接触史的、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严格执行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

  六、返回必查。所有返(来)沈人员要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自到沈之日起14天内自觉落实居家隔离观察。

  七、严格社区备案。“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向所在社区备案。出租户(房东)必须做好外地承租人的劝阻工作,明确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出租户(房东)责任。

  八、严格关闭管控。对非居民生活必需的服务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做好消毒等防疫工作,进入人员一律测温,经营者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禁止买卖各类野生动物、活禽。

  九、严格守纪执行。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严格执行,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不出门、不访友、不聚餐、不聚众。第一时间发现并向所在社区报告疑似发热症状人员,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处理。

  十、严格追究责任。对确定为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的不得擅自出行、聚会、流动,一律配合调查、隔离和检测。凡隐瞒出行史、拒绝检测和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采取强制性隔离。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责任。

  和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疫情】可获辽宁沈阳疫情最新信息、行程轨迹、风险等级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