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河区疫情防控提级管理的通告

导语 2022年3月31日,沈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沈河区疫情防控提级管理的通告,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除已划定的封控区外,将沈河区域内其他区域全部提级为管控区管理。

  关于沈河区疫情防控提级管理的通告

  目前,沈河区疫情形势整体平稳,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除已划定的封控区外(详见《沈河区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将沈河区域内其他区域全部提级为管控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措施

  1.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小区,严禁聚集”等防控措施。管控区原则上居家(参加统一核酸筛查除外),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划区域、分时段、限人员到社区指定地点领取购买的生活物资。

  2.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居家时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3.保障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的便利店、商超、超市和农贸市场,在沈河区政府领导下做好物资保障。其他密闭公共场所全部关闭。

  二、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点设在各个小区,检测工作必须专人引导、固定路线、分时分区、错峰组织,采样位和等待位保持2米以上距离,排队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聚集。

  三、温馨提示

  沈河区建立物资保供机制,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其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居民如有肾透析、孕产妇临产、肿瘤放化疗、应急就医等特殊就医需求,由所在社区负责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接送,必要时由120负责转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拒诊,为患者做好医疗服务,体现人文关怀。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全域管控区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沈河区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

(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24时)

序号

所在街道

划定范围

1

万莲街道

沿泉路煤院巷21号

2

北站街道

令闻街159号、195-1号

3

北站街道

小北关街198号7单元

4

皇城街道

朝阳街167号

5

东陵街道

新宁街35-4号

  沈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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