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辽宁货运车辆电子消费券领券指南(个人+企业)

导语 为助力辽宁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纾困解难,辽宁省面向符合条件的货运车辆发放电子消费券,具体发券时间、领券方式及使用规则等详见全文指南。

  2022辽宁货运车辆电子消费券领券指南

  领券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消费券有效期:自领用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领券方式:

  1、个人用户在“辽宁高速通”APP微信小程序领取;

  2、企业用户可登录“辽宁高速企业客户服务平台”领取。

  派发规则:

  从6月15日启动开始,每累计发生高速公路辽宁路段通行费满100元可派发5元电子消费券,当次不足100元或超出整百部分予以累计。个人用户按面值申领后派发到个人ETC账户;企业用户按所属符合条件车辆核定总额,派发到企业ETC账户。

  使用规则:

  用户消费时优先使用赠券。个人用户可用于充抵辽宁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服务区加油消费,用于通行费充抵时实行系统自动核销,用于服务区加油时需现场核销;企业用户只用于充抵通行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货运消费券】可获2022辽宁货运车辆电子消费券活动时限、领取方式及使用规则等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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