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图书馆5月31日起实行分区域分空间分项目按阶段逐步开放

导语 5月30日,辽宁省图书馆发布最新公告,明确了该馆将于5月31日起实行分区域、分空间、分项目按阶段有序逐步开放,具体安排详见公告全文。

  辽宁省图书馆恢复开放公告

  尊敬的读者:

  根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要求,我馆计划于2022年5月31日起实行分区域、分空间、分项目按阶段有序逐步开放,具体公告如下: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15:00(周三9:00-12:00)

  开放区域

  一楼总服务台、三楼社会科学借阅区、四楼中文科技借阅区。

  服务内容

  1 只提供图书借还服务,不提供馆内阅览,提倡即借即还即走。

  2 每天接待入馆读者控制在接待能力的75%以内,实时在馆人数不超过500人(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服务须知

  3 预约入馆:辽宁省图书馆持证读者需提前一天通过辽宁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辽图官微——微服务大厅——预约进馆”栏目进入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4 读者统一由东门进出,经测温、扫码、核验大数据行程卡、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盛事通”APP电子码核酸检测绿码后入馆。

  5 体温异常(≥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读者,提供信息不实人员将谢绝入馆。

  6 本期开放只提供图书借还服务,不提供馆内阅览,提倡即借即还即走,停留时间控制在1小时之内。

  7 这一期间存包柜暂不提供使用,请读者自行保管随身物品。

  8 这一期间继续暂停其他区域开放,暂停一切线下读者活动。

  保障措施

  9 请进馆读者全程佩戴口罩,活动间距保持1.5米以上。

  10 图书馆在入口处准备免冲洗消毒液供读者使用。

  11 图书馆在入口处准备一次性手套,请进馆读者全程佩戴。

  12 图书馆每日对开放区域、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消毒,并对重点区域和常用设备、设施定时消毒。

  13 图书馆配备专业消毒杀菌设备,请读者外借文献时自助消毒。

  温馨提示

  14 为保障读者信誉不受影响,我馆在闭馆期间对读者还书日期进行了延期处理,还书日期统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建议大家错峰到馆办理借还书。

  15 本馆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和开放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对外服务规则,并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服务调整信息,欢迎使用本馆线上平台享受24小时不打烊的数字化服务。

  咨询电话:400-032-2233

  疫情期间给您造成不便,请予谅解!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

  2022年5月3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省图】获取辽宁省图书馆最新消息(活动+开闭馆通知)、开放时间、交通指南及读者证办理指南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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