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桃仙机场失物招领电话及领取方式

导语 在沈阳仙桃机场失物招领处在哪里?怎么寻找丢失的物品?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沈阳桃仙机场失物招领电话及领取方式。

  沈阳桃仙机场失物招领指南:

  查询电话:024—89392126

  失物领取方式

  方式一:失主亲自领取失物。与失物招领处约定好时间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经核实无误,履行手续后返还遗失物品。

  方式二:委托他人领取失物。与失物招领处约定好时间后,提供失主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失主本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其复印件)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经核实无误,履行手续后返还遗失物品。

  失物招领须知

  服务地点:T3航站楼二楼出发大厅(B岛值机柜台后面)

  服务内容:负责航站楼内遗失物品的受理、保管、认领工作,帮助查找旅客报失的物品;在失物中发现任何旅客信息,第一时间与失主取得联系。

  服务时间:24小时

  失物公示公告方式:在沈阳桃仙机场官方网站更新遗失物品清单。失物招领处收到的遗失物品自拣拾日期起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月。

  失物保管方式

  食物类物品、水果等易腐烂食品因不易长期保存,故不做网上信息公示,可至电失物招领处(024—89392126)查询。食物类物品的保存期限如下:

  第一类:鲜活食品,含鲜肉类、鲜水果、鲜鱼、鲜虾及海产品等,保存期限为一天。

  第二类:冷冻和奶制品,含冷冻的鱼、虾等海产品,肉类、奶制品等,保存期限为一天。

  第三类:糕点食品,含油炸食品、面包、点心等,保存期以食品有效期为限,最长为一个月。

  第四类:真空包装食品,含肉类、蔬菜类等真空包装的食品,保存期限为十天。

  上述食品的保存期限均自失物招领处接收登记开始计时,超出期限未有认领的将予以销毁,如在保管期限内食品出现腐烂、异味将不予以保管。除食物类物品以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其它遗失物品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将不予保存。

  相关介绍:

  沈阳仙桃机场交通大全(线路+运营时间+票价)

  沈阳仙桃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桃仙机场】可获沈阳桃仙机场大巴时刻表/购票指南、航班动态查询入口、值机指引(线上+线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及咨询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