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沈阳于洪区义务教育如何办理转学

导语 2025年沈阳于洪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公告已经公布,具体时间、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可见正文。

  于洪区教育局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工作将于2025年2月末启动,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小学:2月24日起,于洪区教育局四楼415室现场办理

  初中:2月27日至3月31日,于洪区教育局四楼417室现场办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一、办理条件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

  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的

  2.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跨省、市工作调动的

  3.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的

  二、办理转学流程

  1.学生监护人准备相关材料,到于洪区教育局415室(小学)、417室(初中)审核,合格后领取入学通知书(准入单)和转学联系表

  2.携入学通知书(准入单)和转学联系表按时到接收学校报到,并办理入校就读手续

  3.接收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教育局进行审核

  三、办理转学所需相关材料

  (一)小学

  1.户籍证明。需提交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居住证明。需提交房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出具或“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未取得房证的,需提交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2、3、4、7、15页),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名字必须是学生监护人,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外来务工租房居住的,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于洪区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父母一方即可)原件、复印件和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域内的无房证明

  3.亲子关系证明。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出具结婚证;单亲家庭需提交子女抚养权归属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只能随有抚养权一方入学

  (二)初中

  1.户籍证明。需提交学生和父母的户口本原件

  2.居住证明。需提交房产证件原件。若房产证件未下发,需提交契税发票、购房发票、已备案购房合同、入住通知单等原件;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登记入学,需满足同户、同住,并且提交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出具,或在“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外来务工租房居住的,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于洪区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父母一方即可)原件和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域内的无房证明

  3.亲子关系证明。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出具结婚证;单亲家庭需提交子女抚养权归属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只能随有抚养权一方入学

  四、其他说明问题

  1.大校额的学校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由教育局统筹调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

  2.学生转入年级应与转出时所在年级一致。不同学制(6-3、5-4)省份间办理跨省转学时,应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原则上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3.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4.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

  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咨询,小学:024-25347078,初中:024-2534711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在对话界面输入并发送【转学】,可以获取2025年沈阳各区转学办理通知、网上办理入口、所需材料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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