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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域实施细则有差异,请点击对应区域查看具体详情。
查看于洪区报名录取指南
公办初中入学
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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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秋季学期外省市来于洪区升入七年级的学生),所有持有身份证号码的适龄儿童都要经过线上普查
(二)满足以下其中一项即可填报于洪区的普查学校:
1.具有于洪区户籍(学生本人)
2.具有于洪区房产(学生本人或监护人)
3.具有于洪区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同时需满足学生父母在沈阳市无房无户条件
(三)如果学生为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请联系于洪区教育局线下办理
线下办理时间:5月20日9:00-16:00
线下办理地点:于洪区教育局417室(具体地址为于洪区沈大路8-3号)
(二)满足以下其中一项即可填报于洪区的普查学校:
1.具有于洪区户籍(学生本人)
2.具有于洪区房产(学生本人或监护人)
3.具有于洪区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同时需满足学生父母在沈阳市无房无户条件
(三)如果学生为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请联系于洪区教育局线下办理
线下办理时间:5月20日9:00-16:00
线下办理地点:于洪区教育局417室(具体地址为于洪区沈大路8-3号)
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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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籍材料:学生和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须额外出具结婚证)
(二)居住材料:
1.于洪区房产证件原件
(1)若房产证件未下发,需提供已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发票、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等原件
(2)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登记入学,需满足同户、同住、并且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出具,或在“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
2.于洪区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原件此证件公安部门办理。证件需在有效期内,父母一方即可;同时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三)亲子关系材料: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单亲离异等家庭需额外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只能随有抚养权一方入学
(二)居住材料:
1.于洪区房产证件原件
(1)若房产证件未下发,需提供已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发票、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等原件
(2)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登记入学,需满足同户、同住、并且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出具,或在“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
2.于洪区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原件此证件公安部门办理。证件需在有效期内,父母一方即可;同时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三)亲子关系材料: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单亲离异等家庭需额外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只能随有抚养权一方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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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小学毕业生,具有和平区户口、房产或居住证,其中一项即可
注:沈阳市和平区以外户口(不含辽中、康平、法库、新民市)且无和平房产的不在登记范围
注:沈阳市和平区以外户口(不含辽中、康平、法库、新民市)且无和平房产的不在登记范围
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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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平区有房或有户
1.户口本原件
2.房产证原件(如房产证未下发,需契税证明或契税发票、购房合同或动迁证明原件及入住通知单等原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如下情况需另外补充登记材料
(1)房主为祖(外祖)父母,父母双方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原件
(2)父母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原件
(3)外省市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
(二)沈阳市无房且无户,有和平区居住证
请家长根据实际居住地,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普查登记,最终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1.户口本原件
2.和平区居住证原件(当地派出所开具的父母一方证明即可)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沈阳市内无房证明原件(父母双方)
5.如下情况需另外补充登记材料
(1)父母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原件
(2)外省市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
1.户口本原件
2.房产证原件(如房产证未下发,需契税证明或契税发票、购房合同或动迁证明原件及入住通知单等原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如下情况需另外补充登记材料
(1)房主为祖(外祖)父母,父母双方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原件
(2)父母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原件
(3)外省市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
(二)沈阳市无房且无户,有和平区居住证
请家长根据实际居住地,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普查登记,最终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1.户口本原件
2.和平区居住证原件(当地派出所开具的父母一方证明即可)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沈阳市内无房证明原件(父母双方)
5.如下情况需另外补充登记材料
(1)父母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原件
(2)外省市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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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含“五四”制学校即将升入七年级的学生)
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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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有沈河区户籍或房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准备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涉及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如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契税、发票和入住通知单等材料)
(3)学生出生证明。
另:执行房产、户籍年限限制的学校(详见附件1),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2.随迁子女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学生及其父母其中至少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由租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如学生及其父母双方均为沈阳市郊区县户籍,此项可忽略)
(3)学生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4)学生出生证明
(1)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准备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涉及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如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契税、发票和入住通知单等材料)
(3)学生出生证明。
另:执行房产、户籍年限限制的学校(详见附件1),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2.随迁子女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学生及其父母其中至少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由租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如学生及其父母双方均为沈阳市郊区县户籍,此项可忽略)
(3)学生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4)学生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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