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

导语 沈阳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时间、额度等。

提取条件

买房提取条件:

1.全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2.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

3.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要求《不动产权证书》签发日期满半年以上

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我市或沈抚新区购买自住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须以本人(以下称借款申请人)或本人及配偶(以下称共同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

租房提取条件:

1、提取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4、租住的房屋属性须为住宅

5、公租房提取的房屋须为公租房或廉租房

提取材料

买房提取材料:

除了身份证、结婚证、提取人工类银行储蓄卡这些常规要件外,根据房产类型,还需要分别准备以下材料:

1.购买我市商品房需提供(能联网核查到可不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

2.购买我市二手房需提供(能联网核查到可不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纳税申报表

3.购买外市地房产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普通发票》(商品房提供)、纳税申报表、提取申请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4.如果是在“都市圈城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购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未下发的可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申请提取,户籍证明也不用提供

租房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多孩子女家庭按实际支付房租申请提取的,提供居民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能证明多孩子女家庭的材料

3.公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收据

4.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提供《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辽宁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提示:不能联网核验的,须提供对应要件

⑴不能联网核验婚姻信息的,提供《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⑵不能联网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的,职工可出示《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提供出租方线上房屋租赁备案的登记记录

⑶不能联网核验银行卡信息的,提供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提取流程

线下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需他人办理的:

配偶代办须提供身份证,不能联网核验婚姻信息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其他人员代办提供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补充说明:

多孩子女家庭及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按实际支付房租申请的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柜面办理,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沈阳住房公积金各区县管理部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线上办理:

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沈阳政务服务网:点此进入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点此下载

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配偶当年合计租房提取额度,按相应提取情形不超过年度实际房租支出或租房提取限额

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房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上限由1400元/月/户调整至1600元/月/户;已婚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上限由2200元/月/户调整至3200元/月/户

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职工租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不超过4000元/月/户

2.多子女家庭职工或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职工,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按照实际房租支出足额保障(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认定为多子女家庭)

3.属于新市民、青年人范围缴存职工,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可不超过实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金,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或按照实际房租支出足额保障。(新市民指未取得我市户籍或取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含)的职工,青年人指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职工)

4.属于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职工,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足额保障。(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指获得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救助的住房困难家庭及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沈阳各类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线下办理地点/网上办理入口及咨询电话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